黑白棋乐园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搜索
查看: 15501|回复: 2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2014】中国黑白棋实盘赛排名(3月11日更新)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4-3-12 14:0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求官网链接,crystal补一下
沙发
发表于 2014-3-23 17:53:07 | 显示全部楼层
tixuemei 发表于 2014-3-23 16:42
问一下这上所说的实盘赛是指什么级别及以上的比赛?咱们每年办的广州北京天津香港赛算么 ...

你所列比赛都算的。实盘顾名思义是现实棋盘比盘,实体棋盘,与之对应的是网络比赛。要记录世界排名是要通过目前中国黑白棋联盟向世界黑白棋联合会申报。
板凳
发表于 2014-3-28 22:07: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金蛋哈利 于 2014-3-28 22:39 编辑
屌丝网站而已 发表于 2014-3-28 18:52
我的理解:就目前来说,中国(含香港)举办的正式比赛都是以地名+公开赛这样的形式来命名,那么这些 ...


挺同意的鬼老师的看法。其实比赛和一般聚会很容易区分的。比赛其实也是一种聚会。我们先来看看比赛的定义
“在体育、生产等活动中,在特定的规则之中,让参赛者的在智力、体能、技术、技能等方面进行分别的或综合的较量,最终依照规则评定出胜负或者排名。具有观赏性。可由个人或者以团队形式参赛。目的主要是通过竞争促进体育或生产事业的发展进步。”

我认为比赛一般是公开的(这里的公开是广义的,不限于公开赛的公开,邀请赛也算是公开的,对特定对象公开,如13年世界杯就算邀请性质为主),遵循一定流程(比如提前一定时间公告,最好同时向世界联合会申报,公开到othellonews的赛历中)。这个可以参照日本,弹丸之地都有一系列的地方赛,然后才有全国赛(至于涉及段位的事,下文再说)。先说一下近年的一些争议,对于13年北京的那次应该是没处理好,以聚会的名义发布,比赛后申报成为比赛,其实一开始发公告的时候注意一下,就能避免争议。今年的黑白棋工作室比赛呢之所以引起争议,存在于13年我们致力于重建联盟,而这个比赛没经过联盟。我的看法是,联盟应该鼓励办比赛,开门办比赛。毕竟目前办比赛都是劳心劳力,费时费钱,都是为了增加棋友们交流的机会。

       下面举例说明一下国外的比赛次数,顺便看看比赛多寡与排名的关系。现世界第一,高梨悠介先生,2013年全年记录在排名的比赛有15个,2012达到17个。排名919的KAWARADA Seiji日本人,2013参加了九次比赛。排名一千多名的一名捷克棋手2013年也有4次国家比赛,美国基本上是一年只有一次国家比赛,没有地方赛记录,目前世界前100的选手仍然占据三个,而中国只有两个。

      再来说说段位的事,反对随意办比赛的一个原因是段位评定的问题。我认为可以参照不同比赛含金量给予不同的段位,就像世界赛相同胜场可以拿到的段位高一样(日本也有类似的做法,)。这个相关标准还得有烦相关人员再讨论。要本着辛苦个别人,造福千万家的思想。

综上,个人觉得应该鼓励办比赛,不应该把门关死(以前,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是比较矛盾,持观望态度)。这也是我当初坚持要求在段位评定附则里加入“但是,经过联盟事先批准列入段(级)评定的比赛不受此限。”一话的原因(参见中国段位评定附则第三条)
地板
发表于 2014-3-28 22:4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金蛋哈利 于 2014-3-28 22:45 编辑
tixuemei 发表于 2014-3-28 22:26
再问一下有哪两个国家级比赛?分别在哪里和什么时候举行


两个?我说的是选手,不是比赛哦~我从头到尾也没说目前中国有国家级比赛(原文是说日本有国家级比赛。)当然目前的国内比赛是面向全国甚至面向世界的,世界上选手都能参加。
5#
发表于 2014-3-31 00:46:1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我本帖11楼的回帖中,对于国内比赛了解不够,造成所举例子(回复中提及的北京部分以及黑白棋工作室杯部分)不当,给有关人员造成困扰。另,回复中的部分语言过于极端,且存在逻辑错误,混淆概念(把中国段位评定与世界排名中国部分的认定混淆),尤其在是我的回帖末尾部分。经棋友指正,为此,我(金蛋哈利)发布勘误声明,正式向相关朋友表示道歉。在此同意所有版主可以根据需要删除或修改该楼层回复内容。
预祝即将举办的天津赛圆满成功,个人愿尽最大能力予以支持。
金蛋哈利
2014年03月31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黑白棋乐园

GMT+8, 2024-5-6 13:56 , Processed in 0.061967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